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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预防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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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一、学会简介 中华预防医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直属和联系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学会1998年加入世界公共卫生联盟,是该联盟执委会执委(2000-2019)。 学会成立于1987年,先后于1987年、1992年、1999年、2005年、2014年和2019年共计召开6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原卫生部原副部长何界生任第一、二届会长,曾毅院士任第三届会长,原卫生部原副部长王陇德院士任第四、五届会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现任第六届会长。 目前,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预防医学会,市级和县级预防医学会也相继成立,在全国已基本形成完整的预防医学会体系。学会总部设在北京,已有单位会员54个,会员超过11万名。学会下设78个分支机构,基本涵盖了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的分支学科。学会所属系列报刊72种,其中学术期刊70种,健康科普类报纸和期刊各1种。 二、建设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团结全国广大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认真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促进提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水平,促进提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队伍与科技工作者专业水平,促进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促进普及与推广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知识,促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三、主要职责 组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开展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与知识,促进健康素养提高;开展人才培养,更新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发现、培养、举荐专业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开展科技服务,提供决策咨询、科技奖励、科技评估、标准制定、职业资格认证等服务,推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拓宽公共科技服务渠道;开展学风建设,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开展国际交流,发展国际学术社团和科技工作者友好交往,促进国际合作;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兴办符合学会宗旨的公益性事业和业务活动。 四、业务领域 (一)促进和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学术交流。 (二)宣传、普及医药卫生科学知识,增强全民预防保健意识。 (三)为政府部门制订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报刊、书籍、科技信息资料及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五)开展预防医学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帮助会员及广大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六)促进公共卫生教育,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科医师培训、毕业后医学教育等工作。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项目论证和评估,科技成果评审、技术标准编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工作。 (八)推荐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用性研究科研资金支持项目。 (九)按照规定经批准开展以下工作:设立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宣传鼓励医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与先进集体。 (十)探索和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和相关政策:推广预防医学科学技术成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评价;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学科发展需要组织相关展览等。 (十一)向政府反映会员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二)加强同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学术交往,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十四)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