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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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一、医院概况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隶属于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营口地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公共卫生为一体的三级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医院创建于1963年,具有50多年的发展历程,近年来,随着社会文明的提升和医改政策的推进,营口市委、市政府、市卫健委不断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第四人民医院着力推动精神卫生工作发展,如今医院从就医环境到医疗质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二、医院规模 医院占地面积30171.7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编制床位530张,医院职工254人,在编员工134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5人,其中高等专业技术人才21人,中等专业技术人才65人,研究生2名;医院主要开展学科有精神科、心理科、康复科、睡眠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医养结合等诊疗项目;医院临床科室21个,其中有精神科门诊1个、心理科门诊1个、睡眠科门诊1个,精神科病区5个,心理科病区1个,医养结合康复病区1个,医技科室10个;职能部门21个。主要医疗设备有CT、DR、彩超、心电图、经颅磁、MECT、睡眠监测和心理测试等临床检查设备。 三、医院发展 近三年来,医院加快发展步伐,在学科建设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努力拓展学科领域,将医院心理门诊服务端口前移,2023年9月26日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分院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即临床心理科门诊部)开诊,本中心内设青少儿心理诊疗区、心身疾病门诊、睡眠门诊、老年心理门诊、产后抑郁门诊等,配备先进的心理测验系统、云平台心理测试和治疗设备,可以开展丰富多样的、人性化的、整合式的心理治疗形式,以惠民、利民、便民为宗旨,为社会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心理健康服务;在人才培养方面,医院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实现把专业技术人才“送出去、引进来”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在管理体系方面,医院摒弃陈旧管理模式,制定了公立医院章程,完成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坚持依法办院,强化科学管理;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规范依法执业,强化医德医风,增加便医举措,简化办公流程,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在安全生产方面,强化了消防、应急等各类保障措施,保障医院平稳健康发展。目前,第四人民医院学科发展已位居省内同等专科医院前列,医院正逐步向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现代化公立医院发展目标全面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