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试点城市(园区)> 新闻详情
点赞

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2024年营口地区妇幼健康服务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 2024-09-25 10:15:09

19
1445

为贯彻落实2024年营口市妇幼健康工作总体部署,推动妇幼健康工作规范实施,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24年9月18日至25日对营口市6个县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认证工作、妊娠风险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妇幼健康年报及省妇幼健康与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以及7岁以下儿童眼保健、孤独症、营养性疾病等健康管理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及工作管理情况。

图片4.png图片5.png图片6.png

本次督导涉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及基层保健机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在督导过程中,采用了现场质控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法。现场质控环节,工作人员认真查看服务现场,深入了解服务提供情况,仔细检查各项工作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与利用以及历年档案管理情况,同时掌握各县区相关工作质量控制情况。座谈讨论中,深入了解了各县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认真听取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积极收集了相关的建议。

督导过程中也发现了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上存在流程不规范的情况;个别地区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认证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保健机构在儿童健康管理方面信息收集及妇幼专网信息录入不完整等。针对以上问题,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求相关机构限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我中心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深化了各机构对妇幼健康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了责任要求,全面掌握了我地区妇幼项目进展情况。为营口地区妇幼健康服务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未来妇幼健康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来源: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