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引导我省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8月6日至8日,我会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王永、省民政厅一级调研员张海龙带领下赴莲花县、遂川县、兴国县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帮扶活动。
王永一行先后对社会组织支持莲花县歧下村太子参种植项目、遂川县巾石乡竹坪村“一老一小幸福院”、莲花县闪石乡闪石村,遂川县巾石乡界溪村、左安镇洋溪村,兴国县梅窖镇敬老院、长冈乡敬老院和鼎龙乡敬老院等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了太子参技术人员培养、购种点、产值收益,幸福院、敬老院等设施建设和服务开展情况,并对社会组织出资捐赠的兴国县崇贤、永丰、社富、梅窖、城岗、东村敬老院太阳能路灯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此次活动,是我会响应号召、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举措,下一步,我会将加强组织管理,发挥自身优势,继续为乡村振兴事业发展贡献学会力量。
信息来源:江西省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