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这是科技部和工信部职能机构调整后第一次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申报平台及申报要求方面有不少新变化。现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最新申报政策,整理变化要点,帮助企业更好理解和开始申报工作。
入库备案四部曲:
申——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系统,发起评价入库申报,填写指标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
评——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自评,系统自评得分不低于60分或符合四个直通条件即可提交;
审——科技部门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要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进行审核,部分企业需要进行实地核查;
入——自治区科技厅完成公示公告,企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完成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入库备案时间表:
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
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
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
注意:自2024年起,不再开展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统一采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申报评价一次,当年评价有效,次年需要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重新填报提交。
申报平台网址:
此项工作由科技部改为工信部负责,宁夏申报主管部门仍为自治区科技厅,申报平台由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变为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 平台账号登录:
企业可通过绑定手机号或重新注册进行登录,建议重新申请注册账号进行登录。(注意:1.如企业已申报过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可直接使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注册的账号登录平台;2.如企业没有申请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账号,但注册提示信用机构代码已存在,可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密码重置,账号是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实地核查情况:
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主管部门需在公示前组织开展实地核查: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填报内容变化:
以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只需要上传一张信息表即可。现在需要上传盖公章版本的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图文来源: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