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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发布时间: 2024-08-23 1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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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乌拉特后旗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持续在“林”字上精准发力,在“长”字上履职尽责,在“制”字上探索创新。全面推动林长制转化为高效的林草治理模式,助力实现“林长治”。

精准聚焦“林”字督办。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严格遵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依法进行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审核报批工作。目前已完成征占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25项、办理采伐证102件,完成采伐量达1881立方米。此外,针对毁林毁草案件,推进森林草原督查案件查办20件,整治林草违法图斑20个,查处禁牧休牧违法案件48起。

严格落实“长”字责任。全旗共设立旗级林长(副林长)7人,乡镇级林长(副林长)81人,村级林长84人,形成了各级林长“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2024年,旗林长已签发“林长令”1份,召开会议10次,下发督办函1份和通报1期;三级林长共开展巡林3471次,通过各级林长的密切协作和责任落实,确保了工作到位。

探索创新“制”字模式。乌拉特后旗林长制办公室编制并印发《林长制工作资料汇编》和《林长巡查手册》,将这些资料发放到各级林长及苏木镇、嘎查村和林场,以压实三级林长责任,推动林长制五项制度的落地生根。此外,苏木镇、嘎查村分别设立林长公示牌63块,全面构建起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调、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通过使用林长制APP,实现了上下协同、精准管理、常态巡林和数据共享,大幅提升了林长制工作的整体水平。

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通过推深做实“林长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该制度,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林草治理模式。其多层次、全方位的创新探索为全市林草资源保护与治理提供了示范作用,助力实现“林长治”的长远目标。

(来源:今日乌拉特前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