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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创新型示范企业、瞪羚企业认定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5 09: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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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精准释放科技政策红利,全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按照《银川市加快建设创新强市实施方案》(银党办〔2024〕106号)规定,现启动创新型示范企业、瞪羚企业认定补助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本次拟采取“后补助”方式,对2023年新认定的创新型示范企业、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后支持项目资金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银川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3年新认定的创新型示范企业、瞪羚企业;

(二)企业2023年度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创新能力指标仍然满足相应类型科技型企业的认定条件;

(三)企业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应是企业2023年开展并取得一定研发成效的自立项研发项目;

(二)项目应围绕企业主营业务开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三)项目研发费用真实、归集合理、辅助账完整;

(四)企业内部组织有关专家完成自验收,并形成自验收意见。

四、申报程序

登录“银川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奖补申报平台(https://kjxmgl.ycykc.cn/),注册后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包括银川市科技型企业认定补助申报书(见附件)、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知识产权证明、项目立项决定、研发费用证明、自验收报告、项目成果效益证明等。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补助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至7月22日,项目单位须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项目申报和提交工作;

(二)银川市科技型企业后补助不需要签订合同书,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助经费由承担单位统筹用于技术研发活动;

(三)其他未尽事项请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咨询电话:6888737。

附件:创新型示范企业、瞪羚企业认定补助申报书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2日

(来源: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
创新型示范企业、瞪羚企业认定补助申报书.docx 预览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