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及《盐池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盐党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紧扣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及十大重点产业和“九大专项整治行动”,以创新引领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盐池县本级研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聚焦核心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围绕产业、聚焦瓶颈、重点突破”的原则,把解决产业问题作为攻关的根本目标,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攻克重大核心关键技术,引领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深化东西部合作。积极参与建设高水平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推进体系化、平台化的科技合作,鼓励县内外各类创新平台、创新团队联合申报项目,创建高效灵活务实的合作机制和模式,为科技合作探索路径和经验。(三)强化产学研结合。建立科技部门和行业部门创新联动机制,统筹调动各方科技资源和力量,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创新科企联合机制和模式,切实增强农业科技创新效率和产业升级能力。
二、重点领域
(一)聚焦滩羊牧草、绿色食品、生物健康等产业,沿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强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构建优质农产品绿色优质标准化生产、质量控制、绿色物流、高值化加工等技术体系,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先进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等;对评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的,每个最高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
(二)聚焦现代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深入实施“四大改造”专项行动,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落后工艺改造升级,着力突破石油化工、天然气深加工、烃类综合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先进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等;对评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的,每个最高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
(三)聚焦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产业,紧跟消费需求、紧贴生产需要,加快“互联网+教育、医疗、文旅”等提档升级;构建“互联网+生态监测、评价、监管、防灾减灾”等服务体系,依托“沙旱生”特色产业,紧盯生态环保、地理气象、人口健康等,着力突破重大疾病救治、地方病治疗、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智慧交通等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先进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及科技惠民等;对评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的,每个最高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科技惠民项目单个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聚焦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引进转化应用一批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进园入县,支持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对评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的,每个最高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
(五)发挥科技特派员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坚持需求导向,紧盯涉农类实用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引进和示范推广,每个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
(六)聚焦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开展创新理论和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宏观政策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成果,单项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需为盐池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1.牵头研发单位要求。为高校或其分支机构、科研机构、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单位或新型研发机构、其他创新联合体,并须符合以下条件:(1)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较强的研发实力、有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3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3)区外参与单位必须具备国内相关领域一流研发水平,具有整合国内优质科技资源的能力;(4)委托承担的项目可以申请全额资助。2.牵头企业或非企业法人要求。牵头企业或非企业法人为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且为盐池县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须符合以下条件:(1)应具有较好的研发条件,拥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够牵头组织产学研技术队伍;(2)运行管理规范,企业经营业绩好,且自筹的资金符合项目申报要求;(3)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场地、生产、市场等配套条件,能够保证新产品创制和实现市场销售;(4)负责研发成果场景应用与示范,并扩大成果应用范围;(5)鼓励产业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组织申报项目;(6)以企业或非企业法人牵头申报的项目,需承诺配套一定的自筹资金,一般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70%。(二)项目首席专家(负责人)条件。鼓励聘请区内外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准确把握产业和相关技术领域发展方向的知名专家或高层次人才担任首席专家。项目负责人由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技术骨干担任,鼓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区内外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自治区科技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含本次征集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三)项目诚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时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设计与组织。一是杜绝重复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第三方科技查新机构开展研究内容查新,务求避免与以往项目雷同、重复。二是杜绝设计不精准。申报单位聚焦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科学设计项目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务求避免项目名称过于宽泛、研究内容偏大求全、考核指标背离核心任务。三是杜绝经费预算不实际。项目设计单位紧扣研究任务和支持强度,合理编制预算,务求避免研发经费与研发任务不匹配。四是创新攻关组织模式。鼓励聘请具有领军能力的研发人才担任项目首席专家;鼓励采取科研首席专家和产业首席专家联合组织实施项目;鼓励区内具有优秀研发潜质和过硬专业素质的年轻科研人员牵头申报项目,并积极吸纳女性和青年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 (二)预算编制。预算编制须符合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据实申报资金预算。(三)成果管理。项目参加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实施获取的知识产权归项目参加单位和项目任务委托单位共同所有。成果转化形成的收益由知识产权转化方协商分配,且盐池方对知识产权成果和专利等有优先使用转化权。(四)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l.nxinfo.org.cn/nxsti/default.html)注册申报,在系统页面“科技业务”或登录后在“项目申报”板块选择吴忠市-盐池县,选择相应申报科目进行在线申报。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项目合作协议、科研诚信承诺书等),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 (五)申报时间。2023年研发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1月26日。
五、联系方式
业务管理:盐池县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胡凤巧 鲁晶晶
联系电话:0953-6012332
客服电话:0951-5011204、5020580
盐池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25日
来源:科技盐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