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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制定出台柔性引才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9-08 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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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运城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动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地,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了《运城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方式和渠道,着力构建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运城篇章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近年来,市委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守正创新、兼收并蓄,在深入调研运城人才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充分吸纳以往人才政策经验,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健全完善柔性引才的重点领域、引进对象、引进方式、引进程序、支持措施、日常管理、服务保障等政策举措。

        《实施办法》锚定“两个基本实现”奋斗目标,聚焦建设“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围绕服务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数字赋能加速推进等产业转型五大行动,坚持聚焦产业引人才、针对短板引人才、紧盯需求引人才,推进人才、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引进一名人才、落地一个项目、带来一个团队、做强一个产业的连锁效应。

        《实施办法》指出,通过积极开展“双招双引”、深化省校合作、平台聚才等渠道开展引才活动,提出项目引才、产业集聚、平台承载、顾问指导、联合攻关、挂职锻炼、“星期天工程师”、银龄返聘、服务外包、对口支援等10种主要柔性引才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对接洽谈、签订合同、行业评审、审定公示、备案管理等程序开展柔性引才工作。

  《实施办法》分别从创建重大平台、建立工作站点、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建设“人才飞地”、给予“引才伯乐奖”等方面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全面优化提升人才政策支持力度。

创建重大平台方面: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或团队在引进后主导建设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平台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中试基地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设立工作站点方面:

  对用人单位联合引进人才新建院士工作站、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全国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站点,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根据运行情况和成果转化成效,可继续申请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

人才津补贴方面:

  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等方式,每年在我市为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按实际在运工作时间发放每月3000元至2万元的人才津贴。

入选重点工程方面: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业发展资助。引进人才新入选山西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市财政给予一次性30万元至50万元奖励。

建设“人才飞地”方面:

  对我市企业在市外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研发成果在市内转化的,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设立“引才伯乐奖”,鼓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机构等各方力量参与引才工作。凡能够引进符合我市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给予用人单位一定资金的“引才伯乐奖”激励。

《实施办法》明确

  ■定期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评选,克服唯“帽子”、唯学历、唯资历等倾向,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授予“河东英才”称号,并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加大柔性引进人才的典型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宣传人才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切实增强人才归属感、获得感,营造尊才重才敬才的浓厚氛围。

  ■柔性引进人才在运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人才服务保障以及考核监督有关工作。

  ■市县两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掌握各行业柔性引才工作有关情况,强化跟踪指导,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人才是一个城市最具效益、最有潜力的投资。制定出台《运城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现实需求。下一步,我市将通过“双招双引”、省校合作、“科技副总”等渠道,组织实施柔性引才专项行动,充分集聚人才优势,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

(图文来源:山西省运城市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