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全市科技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贵港市2022年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贵港市2022年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本次评选重点为贵港市域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评选的企业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贵港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三年以上。
(二)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状况较好,具备一定规模,发展潜力较大,成长性高。
(三)企业拥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建立有完善的企业内部研发活动管理制度和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有较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四)注重科技创新投入,积极开展科技研发活动,近年来研发经费投入能够保持较高的水平。
(五)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重视高水平研发人员的培养、吸引和使用,有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企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较高。
(六)具有良好的信誉。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保违法行为等,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参评要求
企业自主申报,填写《贵港市2022年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评选推荐表》(表格中涉及的数据除已标明为2021年度的,其余应为2022年度数据或2022年获得的奖励、认定等)(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按照推荐表中的要求和顺序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封面为:“XX(企业规范名称)申报贵港市2022年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材料”字样,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至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局对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在推荐表上填写初评分和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月16日前将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科技局。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卢悦清,电话:0775-4563471;邮箱:skjj3471@163.com。
附件:贵港市2022年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评选推荐表
贵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8日
(信息来源:贵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