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92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广西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满足广西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详见附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填写《广西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广西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于2022年8月18日前交到市科技局工业科(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兴贵路财政局综合楼三楼316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jj3471@163.com。
二、经批准入库的瞪羚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如需申报2022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原则上应是2022年瞪羚企业培育库备案企业。
三、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积极组织指导本辖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卢悦清,电话4563471。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