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2022年支持生猪养殖业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贵港市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鼓励养殖单位落实畜禽养殖计划,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全力打好稳定一产保运行攻坚战,奋力实现上半年农业经济稳增长,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恢复生产,支持生猪养殖单位增产增效
对2022年5月1日-2022年6月1日期间补栏仔猪(15kg及以下)200头及以上的养殖场(户),给予50元/头补贴。
二、奖补基本条件
(一)申请奖补的猪场应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
(二)补栏数以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准。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申报:
(一)猪场涉及的乡镇(街道)未对申报养殖场(户)进行把关的。
(二)申报主体所生产产品抽检发现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
(三)近3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罚且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三、资金来源
港北区财政预算或整合安排的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衔接资金;中央、自治区、贵港市下达港北区的农业产业扶持资金以及其他可以统筹安排的项目资金。
四、奖补申请程序和资金拨付办法
(一)各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填写《港北区2022年生猪养殖业稳增长措施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提交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汇总。各乡镇(街道)收集生猪养殖业主的《港北区2022年生猪养殖业稳增长措施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核实申请表内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作为该养殖场(户)的仔猪进栏佐证材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中终运地点应为养殖场名称或养殖户姓名,《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中的检疫数量即是该养殖场或养殖户的进栏数量。
(三)各乡镇(街道)审核后填写《港北区2022年生猪养殖业稳增长措施奖励资金需求计划表》(附件2)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街道)汇总报送的数据,2022年6月1日以后组织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涉及的乡镇(街道)等部门进行现场复核。
(五)根据复核核定的奖励金额,经在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将奖励资金划拨到各养殖场(户)账户。
本奖励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1日,最终解释权归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