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瑾,女,1972年8月出生,法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1989.9-1993.7年就读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得历史学学士学位;1993.7-2001.8就职于内蒙古商粮集团总公司内蒙古天元商厦,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及人力资源部主任,兼任团委书记、党办主任及董事会秘书;2000年兼任内蒙古商粮集团团委副书记;2001.9-2005.1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5.5至今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兼任人文学院硕士生导师。并给多家大型企业进行企业职工和干部培训。
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社会老龄化问题。
担任《经济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等课程的本科教学工作以及学硕、MBA、法律硕士的《经济法》、《商法》、《合同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2009年获内蒙古工业大学首届“优秀教学质量奖”;2010年获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能手”称号; 2013年获内蒙古自治区“教坛新秀”称号。主持多项自治区社科项目、校教改项目,并参加多项国家及自治区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