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士成,法学博士,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62年7月生。1981至1985年在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学专业读本科;2002至2007年在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攻读博士学位。1985年至今,在南开大学法学系(现法学院)任教。曾任法学系副主任、主任,法政学院院长助理,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党委书记;2017年任法学院院长。曾到日本、韩国、美国和澳门、台湾做学术访问或参加学术会议。1998年获南开大学优秀青年教师一等奖,2001年获天津市优秀教师称号,2002年获天津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003年获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个人称号,2004年获天津市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4年获天津市调研成果三等奖;2009年获天津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三完成人)。1998年和2010年获南开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1年获天津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1年获南开大学教学名师称号。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委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天津市南开区第16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