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双碳”立法、落实生态补偿、建设美丽中国—— 委员建言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2024-03-11

来源: 科技日报

  构建“双碳”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3月9日上午,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14位全国政协委员先后发言,多位委员围绕如何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建言献策。

  尽快填补“双碳”法律空白

  实现“双碳”目标,既是我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引领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形成绿色低碳产业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民进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黄震委员在发言中分享了一组数据。

  “近年来,我国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可再生能源装机已经达到14.5亿千瓦,成为保障电力供应的新力量;我国供应了全球50%的风电和80%的光伏设备,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产业不断壮大。”黄震认为,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战略性新兴产业日益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擎,也为全球气候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他同时指出,实现“双碳”目标仍然面临多重挑战。目前,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推动“双碳”目标方面尚无专门性法律,现有的法律体系缺乏对“双碳”工作的统筹考虑。

  他建议,应结合实践经验并借鉴国际做法,立足我国法治基础,制定围绕“双碳”目标的专项立法计划,并加紧修改与协调现行法律规范,使现有法律符合“双碳”目标下的发展需求。

  实施更为科学合理的生态价值核算办法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举措。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如何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真正彰显“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仍然有待加强探索。

  江苏省政协主席张义珍委员认为,当前生态补偿机制落实主要存在“谁来补、补给谁”“怎么补”和“补多少”的问题。

  “‘补多少’的问题尤为复杂。”张义珍认为,总体来看,“补多少”要遵循定价的基本规律和客观要求,完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办法,加强生态资产价值调查评估,构建更为合理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她建议,应实施更为科学合理的生态价值核算办法,在国家层面逐步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基础理论框架,健全完善衡量生态系统生产价值的指标体系,为同类地区、同类生态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核算科目提供参考标尺;不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态保护实际情况等,科学合理测算生态保护补偿参照金额;探索依据价值核算的补偿方式,根据价值核算结果,推动补偿方式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增强后发地区发展动力,形成自我发展机制。

  高起点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

  建设美丽中国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占据突出位置。当前,美丽中国建设进入重要时期,各地区积极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探索,但还存在机制不够完善、路径不够清晰、方法不够明确等问题。“现阶段,要把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作为着力点,统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部部长、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黄润秋委员建议。

  美丽中国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黄润秋表示,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分阶段有计划推进先行区建设。

  “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根本和关键是处理好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发挥标杆示范、带动引领作用。”他建议,先行区重点在四个方面开展先行探索与创新实践,包括在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上走在前、在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上走在前、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走在前、在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上走在前。

  “打造实践样板是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议分层次分领域推进,推动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黄润秋建议,鼓励各类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引领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美丽中国的良好局面。(作者: 都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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