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水务局

地方政府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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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水利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治理规划等综合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全县防洪、灌溉、农村人饮安全等专项规划。 (二)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统筹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执行国家、省、市中长期水资源配置计划,编制全县中长期水资源配置方案、年度水量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供水,指导工业、生态及城镇供水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提出调整水资源费、水价建议。 (三)组织和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供水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用水单位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监督执行节约用水政策、有关标准和用水定额。 (四)组织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承担全县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所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开展县内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七)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研究国家、省、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争取国家、省、市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提出我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九)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建设方案;开展水利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化建设及合作交流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