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科学技术局

地方政府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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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区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和实施。 (四)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承担区域内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全区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七)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先进智力工作。拟订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外国人来罗江区工作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落实国家、省、市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拟订新经济领域产业政策。负责开展新经济前沿研究,提出全区新经济发展重点方向、优先领域和发展目标。负责新经济市场主体培育,开展新经济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五)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的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加强对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