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农业农村局

地方政府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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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农业综合执法。 二、统筹推动全县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制定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组织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落实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八、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并按规定发布。落实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落实、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定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中共淇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