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方政府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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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一)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县出市出省出国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二)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规范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拟订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和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监督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指导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建筑的申报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 (四)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实施省、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的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拟订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工作。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 (五)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发展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并监督实施,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六)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和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参与制定全县各类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并监督实施。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