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方政府

安徽省·铜陵市·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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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根据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铜发〔2019〕3号),重新组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一)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经济发展形势,对宏观经济走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编印《铜陵经济信息》。 (二)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和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事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市工业、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处理全市服务业发展。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相关工作。研究并协调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四)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改革有关政策,负责编制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市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其他各类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等项目的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五)按权限论证、核准、备案、审批、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实施目标管理,组织实施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全市铁路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并实施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循环经济发展、节能方面的规划和政策。拟订我市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管理门站外天然气长输管道监管工作。牵头全市节能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电力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各类园区建设。负责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建设、推进与央企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与皖北地区结对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库区移民安置、对口扶持和经济开发工作。负责援藏日常工作。 (八)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规划及政策建议。负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全市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市级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军民融合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价格法》及国家、省价格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价格调控目标,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组织实施国家、省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收费管理。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 (十三)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调控、价格预警、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负责价格认证的管理工作,承担涉纪检监察案件、涉刑事案件等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拟订相关政策、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承担全市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市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