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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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文〔2004〕101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濮政办〔2004〕46号),原濮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点在市政府办公楼二楼。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市政府组成部门,隶属濮阳市人民政府领导。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市县规划,完善规划制度。统筹协调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申报管理,负责会签或联合上报需报市政府批准的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负责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四)参与分析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性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组织拟订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发展和制度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投资类企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市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违法行为等。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的成本调查,监测分析重要农产品价格成本变动。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七)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和省政府投资、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平衡涉及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拟订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建立重大项目社会公开发布制度。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审批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现代市场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和推动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研究拟订战略型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综合协调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九)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化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促进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