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固定翼无人机飞控系统适航标准
预算 双方协商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市 市辖区 朝阳区
需求方: 航科**航所
行业领域
其他
需求描述
在无人机系统的设计中,飞控系统如同无人机的大脑,需要实时地进行信息的采集以及控制量的输出。飞行操纵系统承担着执行飞控系统指令的角色,以使得飞控系统的决策能够得以实施。因此,在无人机标准制定的体系框架中,制定民用高风险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飞行控制、管理与导航系统适航标准在确保无人机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制定一份可作为大型固定翼无人机飞控系统的适航审定依据和参考的团体标准,主要覆盖飞控计算机、外围传感器、导航系统、操纵系统、交联接口/总线以及其他交联机载设备。
需包括以下内容:
1) 适用范围:依托当前技术积累,整合不同体量、不同应用领域无人机现状,梳理和明确当前拟建立的无人机飞控与操纵系统通用要求的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给出本标准编写所参考和借鉴的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及规范性文件
3) 术语和定义:依托当前无人机标准制定的整体框架和进度,根据本标准制定的基本内容和规范性要求,提出部分标准中适用的无人机标准相关术语及定义,为后续撰写和迭代相关适用性标准提供借鉴和参考。
4) 飞行控制、导航与管理系统适航要求
a) 一般性要求,包括飞行控制、导航与管理系统的功能、性能、可达性、系统安全性、电磁干扰等通用特性要求。
b) 飞行控制与管理适航要求,基于无人机飞控的具体功能,给出无人机飞控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式,提出具体设计、性能及验证标准。性能验证要求,根据定义的最低性能要求,完成对相关性能验证要求的论述,包括对验证方法、性能达标性评价标准等的确定;
c) 导航与传感器适航要求,根据无人机飞控管理系统涉及的导航功能及其相关的传感器的功能及性能,提出相关设计、安装和验证要求;
d) 操纵子系统适航要求,无人机飞控管理系统涉及执行机构的适航要求,包括:操纵子系统载荷要求、操纵系统要求、伺服作动器要求、操纵子系统工作的指示和告警要求。
其他设备要求,提出固定翼无人机飞行控制、管理与导航系统涉及其他外围设备的设计、安装及验证要求。
处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