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内气味污染物控制标准
预算 双方协商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市 市辖区 东丽区
需求方: 中汽***公司
行业领域
其他
需求描述
一、需求背景
本标准目的是控制新生产汽车内饰零部件、黏结剂、密封材料等产生的气味污染物浓度,以及新生产整车的气味性能评价和气味影响设施设计。
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于车内空气质量关注度逐年提升。据中汽数据调研数据显示,2014-2019年,车内异味投诉量逐年攀升,6年间投诉量增长超过23倍,投诉率增长16倍。目前从技术角度看,引起车内异味的重点气味物质尚没有形成行业共识,这些气味物质的健康危害也需要研究明确。汽车行业在车内异味管控和应对消费者投诉方面缺乏可靠的技术支撑。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防治法》,降低车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引起的负面气味感受,改善机动车乘员舱内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车内乘员健康,促进汽车工业技术进步,研究制定本标准。
二、服务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内乙醛、丙醛、丁醛、己醛、壬醛、十氢-1-甲基萘、2,6-二甲基十氢化萘、十氢-2-甲基萘、庚醛、辛醛、2-乙基己醇、癸醛、苯并噻唑、1-甲基萘、2-甲基萘和臭气浓度指标限值,受检车辆的规定,检验方法等相关规定。
首次在汽车行业规定了乘用车内乙醛、丙醛、丁醛、己醛、壬醛、十氢-1-甲基萘、2,6-二甲基十氢化萘、十氢-2-甲基萘、庚醛、辛醛、2-乙基己醇、癸醛、苯并噻唑、1-甲基萘、2-甲基萘15种气味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和臭气浓度综合指标限值。
三、服务要求
1、***~*** 完成标准工作组讨论稿,召开工作组研讨会
2、***~*** 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 公开征求意见
4、*** 召开标准评审会
5、***~*** 完成标准报批手续
处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