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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企业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企业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科协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科协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科协组织服务企业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拟举办四期企业科协负责人创新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先后面向民营企业科协负责人、国有企业科协负责人、园区科协负责人和地方科协企业工作部门负责人开展系统性的主题活动。现将前三期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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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内容

(一)专题授课

1.结合建党一百周年学习中国科技史/科协发展史/企业创新史;

2.结合国内外形势分析中国产业发展/企业创新的宏观环境和突破路径;

3.结合企业创新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项目组织管理/投融资管理、技术交易服务/技术经理人培育等方面的实操培训;

4.围绕“十四五”时期企业科协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专题报告。

(二)互动研讨

1.如何做好企业(园区)科协工作;

2.企业(园区)科协工作案例分享;

3.企业(园区)科协工作经验交流与难点研讨。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企业工作部门认真研究,并结合各期活动主题,分别推荐所属区域内工作突出的民营企业科协、国有企业科协、园区科协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每期活动推荐2个单位,每个单位1人)。

(二)各地方科协企业工作部门可派人(最多1人)带队参加各期活动。

(三)请参会人员扫描各期活动对应二维码提交相关信息。

1.民营企业科协负责人创新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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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报名截止)

2.国有企业科协负责人创新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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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报名截止)

3.园区科协负责人创新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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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报名截止)

(四)请每个参会单位围绕当期活动主题,准备一份工作交流材料,并发送至邮箱kchn_admin@163.com。交流材料文件命名规则:活动主题+交流材料(单位名称),如园区科协负责人创新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交流材料(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

(五)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活动举办地疫情防控要求。

(六)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活动组织单位负责。

四、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杨磊、齐英姿,电话:010-62174953,010-62174275

湖南省企业科协联合会

刘红碧,电话:18173006137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