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022 · 01 · 04 14:30
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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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增强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责任感使命感,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家长主体责任,协同推进家校合作体系建设,宝坻区教育系统将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广泛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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