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
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重视对于当地环境的保护,保证绿色可持续的发展。保证当地草原原生态的环境,不过度开发;保护当地湿地生态,不大肆破坏;保护额尔古纳河沿线水质与生态健康发展。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的理念,引导游客文明出游,要求商户依法建设,规范经营,合理排放废物,爱护环境。
(二)设立额尔古纳草原生态文化宣教中心
结合湿地公园、博物馆建立科普宣教管、创办国家教育基地,加强生态旅游环境教育,建设科普馆、宣传日等。坚持绿色发展不动摇,推进主体功能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建设,保护现有生态空间,增强生态产品的供应能力,推动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依托额尔古纳城市博物馆,建立草原旅游文化宣教中心,完善人才资源与共享机制,与国内外研究所和高校合作,一方面聘请相关专家定期探索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方式;另一方面聘请有经验的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员工培训。
通过法规、政策规范各酒店宾馆的废物处理流程;粘贴标语、分发科普传单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严格执行旅游项目建设环境评价各项指标,减少对当地的生态坏境的破坏。通过法律规范、环境教育使景区建设控制过程得以高效、有序进行,保证景区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2、加强旅游宣传推进力度。加强媒体造势,加大旅游资源曝光率。与呼旅网等各大主流宣传媒体合作,将额尔古纳市优势资源进行集中推介。加大立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全方位宣传。开展形式丰富的旅游宣传活动。多渠道地开展旅游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参加旅交会,举办节庆系列活动大造声势。传承巴斯克节、蒙源文化节、冬季冰雪节等具有民族传统和区域特色的各类节庆以加速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与环保协同发展的生态旅游愈发受到重视,而环境知识教育则是其必不可少的功能。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环境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我国各地的旅游环境教育存在法律政策对旅游环境教育的约束力不足,缺乏对旅游环境教育的资金支持。尤其对于草原地区,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因此通过环境教育规划,促进草原地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立足呼伦贝尔现状,对环境教育进行统一规划管理。本项目应用于呼伦贝尔草原旅游产品发展需求。项目旳建设将成为呼伦贝尔旅游区规划中旳重要补充部分,带动资源有效运用,“激活”草原旅游,提高呼伦贝尔活力,增进本地经济旳发展,有效解决农民旳脱贫致富、地区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地理资源所”)于1999年9月经中国科学院批准,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前身是1940年成立的中国地理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1956年成立)整合而成。
来自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宁夏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旅游研究院等专家、学者共同构成了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战经验的专家团队,包括1名院士,4名研究院,4名副研究员,7名教授以及中国生态学会副主任和组织部主管。
组织各领域专家协作发展,发展资源优势和积累优势。组织专业力量到实地进行项目调研,完善项目需求,切实解决企业难点、痛点。本项目将从法律规范、设立额尔古纳草原生态文化宣教中心两方面进行规划,建立草原旅游环境教育体系,促进草原旅游环境教育系统化发展,提高居民及游客环境保护意识,促进草原旅游景区的高质量发展。
组织各领域专家协作发展,发展资源优势和积累优势。组织专业力量到实地进行项目调研,完善项目需求,切实解决企业难点、痛点。
项目预计通过法律规范、环境教育使景区建设控制过程得以高效、有序进行,保证景区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加强旅游宣传推进力度。加强媒体造势,加大旅游资源曝光率。最终实现草原旅游环境教育体系的特色化、标准化、统一化建设,提高游客体验感和好感度。进而帮助科学推进草原资源多功能利用,促进绿色低碳、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