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成果规定了钢制塔式容器质量分级的评价程序和要求、评价方法、质量分级等内容。该成果适用于单层钢板卷焊塔式容器(含镍-钢复合钢板和镍材堆焊衬里塔式容器)质量分级评价活动,但下列产品除外:
——有色金属复合钢板塔式容器;
——有色金属堆焊衬里塔式容器;
——多层包扎结构塔式容器;
——反应容器;
——换热容器。
该成果编制过程中,先后对近19家企业的钢制塔式容器开展产品质量评价工作,进行验证试验,出具评价检测报告20份。
经验证认为:本工业品质量分级评价规则规定了钢制塔式容器质量分级的评价程序和要求、评价方法、质量分级。标准中包含生产保障能力评审和产品性能测试两部分内容,与合格式评定不同,质量分级评价将根据“现场+产品”两部分考核指标量化得出具体分值,以合格为起点区分“60~100分”的质量差异,将产品分出多个等级,树立行业标杆、产品标准和市场标尺,以解决“合格不好用”、“优质不优价”和“低价格中标”等工业品购销难题。
本标准虽不是制造标准,但体现了用户的真实质量需求,因此在不断的应用和推广当中,逐步促使制造企业按照需求,不断优化质量控制手段和技术指标,对产品制造标准进行优化升级,进而带动行业整体标准水平的提升,为企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发展注入了标准化的新动能。
参与单位主要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航黎明锦西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易派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中,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负责标准整体框架、进度控制、执笔编制工作,其他单位参与标准讨论稿、审定稿与标准优化工作。
评价单位:“科创中国”标准化支撑产业科技服务团 (中国标准化协会)
评价时间:2023-08-29
综合评价
专家组形成意见如下:
1)该成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定规定。标准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
2)该成果给出了《工业品质量分级评价规则 钢制塔式容器》工业品的质量分级评价程序和要求、质量分级,评价指标全面,方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3)该成果为钢制塔式容器的质量分级评价提供依据。
综上,建议进一步推进成果落地,优化工业品质量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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