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设计是指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提供者与客户之间的交互,对服务人员、基础设施、信息沟通等部分进行规划和组织的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服务设计人员的能力模型和要素、能力要求与评价,以及能力培养模式。
本标准适用于:
a)提供服务设计的组织招聘、培养和评价设计人员,实施人员职业发展活动;
b)服务设计需方评价和选择服务设计供方的设计人员;
c)提供服务设计相关的教育、课程开发,以及实施培训。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服务设计人员的能力模型和要素、能力要求与评价,以及能力培养模式。1.能力模型和要素:按照知识、技能、技巧与经验四个维度提出了服务设计人员能力模型。2.等级划分:将服务设计人员划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高级服务设计师、中级服务设计师、初级服务设计师,其中高级别包含低级别要求,并规定各级服务设计师的能力要求。3.能力评价:首先从知识、技能、技巧与经验四个维度分别确定服务设计人员能力评价的内容。并将能力划分为3个等级。其次确定服务设计人员能力要求,制定服务设计人员的能力要求评价等级参考表。最后确定服务设计人员能力评价方法与方式。4.能力培养:此部分主要规定了服务设计人员能力培养内容、培养方式与阶段以及培养活动。
项目牵头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具体工作由服务标准化研究所承担)作为我国最早开展服务业理论及标准化研究的团队之一,拥有丰富的服务业理论及实践研究经验。牵头研制了《服务质量评价通则》等多项服务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服务所承担了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教育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等专业技术平台的管理与运行,致力于开展服务标准化前沿理论、顶层政策设计以及应用研究。
在从业人员方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服务标准化研究所参与汽车救援员能力、网络招聘要求等多项标准的研制。
评价单位:“科创中国”标准化支撑产业科技服务团 (中国标准化协会)
评价时间:2022-11-01
综合评价
专家组形成意见如下:
1)该成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定规定。标准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
2)该成果将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发挥更为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3)该成果的制定实施将有效提高我国服务设计人员职业能力和素质,提升服务设计行业效率和服务品质,助推我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综上,建议进一步推进成果落地,优化该相关行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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