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服务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指标:完成省内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案件36项,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团队以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法学等理论为指导,基于损害基线判定损害事件发生,借此鉴定生态系统损害状态及鉴定等级,并从受损生态系统的功能与结构角度提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体系,开展对生态系统损害的程度评估;最后针对生态系统的损害赔偿价值提出量化评估的方法,借此推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法的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近年来,该方向获得生态环境部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资质、并通过校企合作获得司法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资质,完成省内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案件36项,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出版全国“十四五”规划教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概论》1部,制定省级技术标准5项,培养了国家库专家3人、省库专家6人,为辽宁省培养从业人员340人。
我国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环境损害价值量化评估,严厉打击企业的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行为,提高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企业的违法成本。如何科学合理的确定生态系统是否受到损害、损害到什么程度、损害赔偿如何估算等问题已成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工作所面临的紧迫的现实问题。本项目旨在服务东北地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支撑,社会效益可观。并通过校企合作获得司法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资质,完成省内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案件36项,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出版全国“十四五”规划教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概论》1部,制定省级技术标准5项,培养了国家库专家3人、省库专家6人,为辽宁省培养从业人员340人。该研究方向2021年发表学术论文5篇,编制地方技术标准、指南6项,出版规划教材2部,申请专利3项,完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案件36项,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开展专业培训5次,为辽宁省培养从业人员340人,培育国家级专家3人、省级专家6人。成果获黑龙江省委书记批示,并为辽宁省发改委编制辽宁省首部生态产品价值试点方案、生态保护补偿总体框架,相关成果被新华社、中国改革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宋有涛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现任辽宁省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辽宁大学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辽宁省生态学会副理事长,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微生物学会分析微生物专业委员会委员。出版《环境经济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概论》等学术专著4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0余项。编制地方技术标准7项。获辽宁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
技术顾问:朱京海 教授,中国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外聘硕士生导师。辽宁省政协人口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中国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首席科学家。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5项,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团队主要成员:张国徽 正高级工程师,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秘书长,辽宁大学环境学院硕士生导师,辽宁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6项,完成地方标准2项、国家及省级技术成果10余项,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先进工作
评价单位:“科创中国”辽宁科技服务团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评价时间:2022-10-24
张国徽
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辽宁大学
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秘书长 辽宁大学国际与能源研究院执行院长
综合评价
该成果很好地践行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力量建设的要求提供有益出口。
总体而言,该项目技术思路方向很好,未来市场空间大,有利于当前政策要求,转化成熟度很高,值得支持推广。建议强化和公检法等职能部门的进一步合作,推广鉴定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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