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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印发《意见》: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

发布时间: 昨天11:14 发布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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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由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旨在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意见》提出,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关键,以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意见》围绕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等5方面重点任务提出了13项具体举措。

其中,在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方面,《意见》明确,企业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民商事合同或行政协议约定的各类数据权益;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流通交易,保护其经营收益等合法权益;构建公平高效的数据要素价值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在数据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流通、使用中实现数据价值的创造和提升。

《意见》要求,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大力推广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数据分析等平台服务,支持企业开发和使用智能化工具,建立覆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等各环节的数据资源体系;引导企业加快向数据驱动的经营模式转型,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推动实现流程优化、组织重塑、效率提升。

在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提出,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带头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建场景驱动、技术兼容、标准互通的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大中小企业数据共享共用;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加快构建国资央企大数据体系,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为保障相关举措更好落地实施,《意见》明确,加强人才培养,支持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方式,培养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合规、数据标注、人工智能训练等方面的技术技能人才。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推动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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