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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发布来源:湖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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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三大战略放在一起集中论述、系统部署,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2024年6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建成科技强国这一战略目标,对“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构筑人才竞争优势”作出重大部署。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制定出台《意见》。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破解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供需不匹配、科技创新牵引教育改革成效不显著、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不顺畅等结构性矛盾问题,建立教育培养人才、人才支撑科技、科技引领教育的良性循环机制,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倍增效应,筑牢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坚实支撑。《意见》包括三个部分,共20条。

(一)总体要求。明确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方法路径,提出系统性、整体性的目标任务:到2029年,全面构建“政策互通、资源互通、体系互通”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工作格局,完成全省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任务,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高端人才集聚中心。到2035年,全面建成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成科技强国重要战略支点。

(二)主要措施。围绕教育基础支撑、科技创新引领、人才分类培养、畅通良性循环、营造良好生态等五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任务。一是夯实教育基础支撑,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提升科学教育质效,切实提高人才自主培养水平和质量。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做强聚集人才科研平台,强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三是优化人才分类培养,深入实施战略科技人才引领、卓越工程师集聚、荆楚工匠培育、青年拔尖人才成长四大专项,优化人才培养基地布局,激励推动各层级科技人才跃级提升。四是畅通良性循环机制,建立宏观统筹协调机制,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健全人才工作联动机制,深化正向激励赋能机制。五是营造发展良好生态,培育创新文化,加强诚信建设,改进作风学风,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保障。聚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坚持党对教育科技人才的全面领导,省委科技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结合自身定位、资源禀赋,建立教育科技人才协同推进机制,制定相应任务清单和配套措施,推进重大政策和重大任务体系化落实。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三、主要特点

(一)注重前瞻性。围绕党中央重大改革部署,深刻认识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性和相互支撑性,探索建立教育培养人才、人才支撑科技、科技引领教育的良性循环机制,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出台《意见》。

(二)注重集成性。切实增强系统观念,在充分消化吸收我省教育科技人才现有相关政策和意见建议基础上,强化政策联动与集成,提出了“四个战略人才力量专项”等一系列具有湖北特色的务实举措。

(三)注重精准性。准确把握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小切口”工作法,瞄准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的痛点堵点,坚持对症下药,突出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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