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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对《海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1-17 发布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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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指示“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刘鹤副总理在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纳入构建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入库,通过培育促进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比重、整体素质和发展质量,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的“小巨人”企业。因此,在十四开局之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我们主抓手之一。目前,我厅2018年印发的《海南省促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琼工信企业〔2018〕209号),已实施了3年,随着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加快推进,部分内容已不符合现阶段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

       为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对《海南省促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总体思路的方面,将支持产业发展方向由“十二大产业”改为“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主导产业,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即“3+1”产业)”,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支持产业的发展方向。

       二是梯度培育方面,将“省级‘专精特新’重点和省级‘专精特新’后备中小企业库”修订为“省级、市县两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形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梯度培育格局。

       三是在遴选条件方面,将“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云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的互联网企业”修订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和5G等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增加了“直接列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的四项条件”,提高入库培育企业的质量,吸引省外优质企业来琼投资。

       四是在入库管理方面,将“专精特新”企业入库管理有效期从2年调整为3年,延长一年培育时间,帮助企业更好的成长。

       五是在培育措施方面,在金融服务板块增加了“设立‘专精特新板’,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在专版挂牌展示,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出‘专精特新’系列专属产品,争取信贷资金持续支持”,帮助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题。

       六是在组织保障方面,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数量作为市(县)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的重要指标,以评促优,压实市(县)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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