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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1-09 发布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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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近日,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试点方案》(国科发才〔2022〕255号)。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相关负责同志对《试点方案》的制定背景、基本考虑、试点任务和组织实施等解读如下。

  1.请简要介绍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背景?

  科技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至关重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人才评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

  201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对分类健全评价标准、改进创新评价方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评价改革、健全完善评价管理制度、推进“三评”改革等作出系统部署。各地方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出台破“四唯”等一系列相关改革举措,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但与广大科研人员的诉求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相比,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还存在落实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科技人才“获得感”不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要求,中央深改委把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点改革任务,由科技部牵头负责推进。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深改委部署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形成《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拟通过改革试点,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探索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的新标准、新方式、新机制,突出国家使命导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实的经验,推动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2.试点工作的基本考虑是什么?

  本次试点工作的思路是,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的,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各类科技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本次试点工作的改革路径是,着眼更好支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使用牵引、协同实施的基本原则,从单位内部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进行系统部署,推进改革试点任务。单位内部主要从根据不同科技创新活动类型探索新的评价指标、方式、周期、内部制度等进行系统设计;外部环境主要从有关部门推动“三评”改革联动、构建行业特色的人才评价体系、调整机构绩效评估指标、推动落实科研相关自主权等方面部署任务,通过内外协同联动,探索形成有利于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本次试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2年的试点,探索形成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的评价机制更加完善,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和更好服务国家科技任务的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3.试点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有哪些?

  本次试点工作中着力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牢牢把握“立新标”的试点目标。进一步明确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人才评价导向,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的人才评价指标,并配套实施有利于评价指标落地的评价方式、评价周期、单位内部制度和外部保障机制。

  二是强化国家使命导向。把“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纳入创新活动类型,从加大承担国家重大任务考核评价权重、把完成国家任务纳入单位评估重要内容等方面提出试点任务,引导激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积极承担国家重大任务。

  三是突出“三评”改革联动。落实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要求,推进项目评审、机构评估联动,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估、科技人才计划评选中破除“四唯”,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人才评价机制,推动落实试点单位科研自主权。

  四是强化改革协同推进。结合试点单位主管部门的行业特点和主体工作,部署体现行业特色和部门主责主业的试点任务;同步部署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任务,为区域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推进探索经验路径。充分集成现有改革政策,强化政策创新。

  4.试点工作主要有哪些重点任务?

  本次试点坚持德才兼备,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其中,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科技人才的评价以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基础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导向,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的评价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主要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针对每一类创新活动,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试点任务。同时,强调要树立国家使命导向,对承担和支撑国家科研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并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考核评价上加大倾斜力度。对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部署综合试点任务,要求试点地方聚焦本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突出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特色,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创新和资源集成,对地方人才评价改革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试验。

  5.如何推动试点落地见效?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复杂程度高、改革难度大,关乎科研人员切身利益。本次试点工作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科研人员热切期盼。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需试点有关部门、地方和单位积极推动、狠抓落实、形成合力。

  为确保本次试点取得实效,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明确工作机制、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共同推动试点任务落地落实。科技部作为主责部门,要肩负起组织推动责任并率先改革。试点单位主管部门要探索完善具有行业特色、突出主责主业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对试点单位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试点地方要突出区域特色,进行改革系统设计,加强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形成支撑区域创新发展的地区经验。试点单位要结合单位使命宗旨和国家创新需求,明确改革试点的具体内容,完善人才评价相关制度,打通“最后一公里”,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试点工作安排,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试点地方建立了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跟踪推进和验收评估,做到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为形成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制度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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