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于9月23日印发《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是为促进北京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及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优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而制定。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等文件均提出,要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及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均明确要求市科学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结合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任务要求,在制定《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配套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办法》共五章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六条,主要明确技术转移机构概念、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概念参考《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中的界定,即“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各类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内设机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及相关日常管理工作,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地区的科技管理工作中。
第二章技术转移机构登记管理。共两条,主要明确申请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需具备的条件与流程。条件包括业务范围、办公场所、专职人员和规章制度等。登记流程包括机构申报、管理部门审核、机构入库。入库机构需每年填报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后及时变更信息。
第三章技术经理人登记管理。共三条,主要明确技术经理人申请登记的条件、方式、流程。条件包括从业经历、职称或者相应的能力和知识要求、参与或促成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项目。登记方式包括由所在单位申请或者个人申请。登记流程包括机构或技术经理人填报、管理部门审核、人才入库。入库的技术经理人需每年填报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后及时变更信息。
第四章规范与促进。共四条,主要明确动态管理的要求与促进措施。列明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被清退的情况;推动技术转移工作标准化,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及从业人员规范化发展。同时提出激励措施,符合条件的机构可推荐申报国家技术转移机构,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经理人可破格申报技术经纪高级职称。
第五章附则。共一条,明确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亮点如下:
一是及时了解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现状与诉求。《办法》规定,对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进行登记和信息填报,可以及时更新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信息,掌握行业发展情况,优化相关服务。
二是登记方式灵活。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自愿登记,通过系统进行填报,方式便捷。技术经理人登记有两种方式:技术转移机构申请登记时,一并提交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理人信息;技术经理人自行填报登记。
三是以登记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推动技术转移领域标准化建设,鼓励技术转移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技术转移标准研究和制定,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及从业人员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