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
方案明确,到2025年,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到 2030 年,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能耗强度继续大幅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源结构更加优化。到 2035 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有力支撑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目标实现。
方案提出,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降低能耗,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可向能耗强度降低进展顺利、总量指标富余的省有偿购买总量指标;国家层面预留一定总量指标,统筹支持国家重大项目用能需求、可再生能源发展等;对国家重大项目实行能耗统筹。重大项目在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对项目能耗量实行减免;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项目。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1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11日
点击查看附件:《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
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