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冀政办字〔2021〕8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河北落地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十四五”科技创新战略规划顶层设计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为主线,把科技创新作为推进全面创新的逻辑起点,全面总结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实践经验,明确我省科技创新的思路方针和重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编制《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持续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大科技支撑,待“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印发后按程序报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二、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
围绕我省18个重点产业链,大力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强原创性和引领性技术攻关,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打好技术攻坚“组合拳”。
(一)实施科技强链行动。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迈向中高端过程中的关键技术短板和技术缺失,大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在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氢能等优势产业领域,滚动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超前部署一批前沿引领技术,突破一批“卡脖子”和“杀手锏”技术。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链行动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发展,7月上旬按程序报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二)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行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吸引中央驻冀院所和京津成果在冀转化。充分发挥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作用,以展促交、以交促转,上线运行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网,围绕技术端、人才端、需求端、政策端,开展系列成果转化和技术对接推介活动。2021年实施6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全年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达到1000亿元。研究制定《河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实施方案》,7月中旬按程序报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三)实施基础研究行动。瞄准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聚焦区块链、量子信息等领域,充分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北),超前部署一批前沿和交叉科学研究项目。依托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领域布局建设一批河北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2021年底前启动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工作,力争2025年建成4个河北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加强基础研究,突破瓶颈科学问题,强化原创性技术供给,研究制定《河北省基础研究行动实施方案》,6月底前按程序报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三、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按照“四个面向”的要求,举全省之力,构建功能明确、布局合理的科技力量体系,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为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做出河北贡献。
(一)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加快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不断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全力实现年底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6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目标。重点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纳入全省科技领军企业后备培育库,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力量,2021年入库企业达到50家以上。研究制定《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7月中旬按程序报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二)加快创新平台布局。加强与科技部的沟通对接,围绕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优先在雄安新区布局。主动推进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在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等前沿交叉领域,组建一批省级创新平台。2021年完成河北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方案编制工作,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80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三)做大做强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市场化布局一批加盟和共建专业研发机构,“订单式”组织一批攻关项目,“拨投联动”推促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形成产业化。2021年新增10家专业机构,不断完善运营服务体系,围绕4—5个重点产业领域,指导专业机构完成10个细分领域方向的研究分析。(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科技管理制度体系
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在“做减法”上下功夫,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联动、多领域互动的创新生态。
(一)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贯彻落实省委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要求,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和科技成果奖励体系,突出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评价导向作用,助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快速转化。主动对接科技部,密切关注国家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先期做好政策梳理、调研等工作,在上位文件出台后即抓紧制定出台我省落实方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二)改革科研项目组织模式。持续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探索建立更加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科技项目评审制度,更大规模推行定向委托、科学家领衔、揭榜挂帅等新型科研任务生成机制和组织模式,形成体系化、多元化、科学高效的项目分类管理体系,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三)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引导用人单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五、构建开放创新生态,打造创新发展新优势
以服务支撑“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目标,以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和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为牵引,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一)加快建设河北创新发展新“两翼”。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向纵深发展,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定位,推进协同发展重点任务落实,加快园区、基地、基金、联盟、技术市场“五个共建”。坚持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定位,积极吸引更多京津创新资源向河北疏解,打造雄安全球创新高地。深入实施科技冬奥智慧崇礼行动计划,推动更多先进科技成果应用于赛事筹办、冰雪产业和“首都两区”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二)深度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强化与以色列、芬兰等创新强国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技术转移、企业孵化等方面务实合作,通过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共建科技平台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形式,推动我省更多企业“走出去”。2021年继续认定布局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我省集成运用国际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搭建平台、拓宽渠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三)持续扩大国际招才引智力度。深入实施“外专百人计划”,编制全球人才网络地图,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服务河北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冬奥会筹办和乡村振兴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实施重大引智计划,打造河北重大引智品牌。2021年组织实施不少于50个省级引智项目,建设5家引才引智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六、夯实人才第一资源基础,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冀战略,充分发挥院士学术引领作用,构筑科技领军人才优势。
(一)加强院士后备力量培育。加快建立有利于尖端人才成长的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深化实施院士培育计划,研究提出驻冀院士发展支持建议,重点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提升院士后备力量水平与规模,引领带动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用好院士智力资源的若干举措,7月中旬报审。(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充分发挥院士决策咨询作用。发挥院士高端智库作用,健全完善院士定期联系沟通制度,办好院士大讲堂,注重听取院士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方面的意见建议,为我省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创新发展提供重要决策咨询。(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
(三)深入推进院士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驻冀院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培养作用,加速推进院士工作站、院士合作重点单位建设,持续做好外国院士(诺贝尔奖)工作站认定管理工作,推动院士力量与我省发展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科协)
(四)注重发挥科协作用。完善省科协院士之家、省级示范科技工作者之家服务功能,强化组织领导和社会参与,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提供法律、健康、知识产权等服务,2021年服务不低于1000人次。打造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推动工作上网、服务上网、活动上网,打造开放融合、关心关爱、共建共享的温暖精神家园。(责任单位:省科协)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30日
来源:科技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