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山区贯彻落实全市近期民族团结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5月6日下午,乌鲁木齐市科协“访惠聚”工作队、幸福园社区在幸福园社区举办了主题为“石榴花开促团结”联欢活动。社区三支队伍幸福园阳光艺术团带来了大合唱《天山青松根连根》、《新疆人》、《摘一朵泉水边的石榴花》。幸福园阳光艺术团带来舞蹈《甜甜的歌儿迎宾客》,幸福园社区舞蹈队带来了舞蹈《欢庆》、《朱拉》。用歌声和舞蹈表达了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和对民族团结的支持、民族团结亲如一家、携手共创美好生活的喜悦心情。
演出前,按照分类宣讲要求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学习宣讲活动,幸福园社区副主任茹扎详细地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内容,认真学习了工作责任、法律责任、监督等相关条例,并重点学习了民族团结工作方面形成的新理念和新的举措。通过本次学习强调了全体干部群众要遵守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员的责任。
乌鲁木齐市科协驻幸福园社区“访惠聚”工作队队长,幸福园社区第一书记张自力总结条例内容说:“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56个民族同心协力,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各民族更应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彼此间的密切关系,因为有史以来,民族团结正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发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正确把握和深刻认识,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起到了很好的带头引领作用,使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更加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我们要紧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活动,落实区委提出的“五微行动”,今天在幸福园社区以“天山脚下·石榴花开”为主题,精心筹划组织“石榴花开促团结”联谊活动,各族人民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
最后,结亲对象,社区和工作队员及合唱团60多人齐声合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民族团结一家亲》、《我们新疆好地方》3首歌,在全区普遍开展“3+1”活动,营造浓厚的宣讲氛围。
撰稿:米日古丽·吐逊 审核:张自力
编辑发布:张阳